若您对交通
行政复议的裁决仍感到不满,您依旧享有如下的法律救济手段以便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自接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算起,您有 15 天的时间来
递交行政
起诉状至人
民法院。
在进行
诉讼之前阶段,请确保收集整理好相关的有力
证据,例如事故现场拍摄的照片、见证者的证词以及交通
执法机关出具的相关文书等,以支持您的上诉主张。
值得强调的是,
诉讼时效制度具有十分关键性的地位,务必尽可能提前提交起诉状,以免误失赢得诉讼的机会。
此外,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务必要严格遵守相关的
诉讼程序与规则,秉持诚实守信的原则,坦诚地阐述事实真相,同时尊重法院及对方
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总体来说,这个法律程序应得到您严肃且认真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