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提出离婚诉讼的过程中,若无法获取被告方的联系方式,一般情况下并不会对案件的受理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为了确保审判程序的正常进行,您可以向法院提供被告方的其他有效联络途径,例如其居住地址或工作单位等。
法院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采用邮寄送达
传票等方式来通知被告方出庭应诉。
然而,若以上常规手段均无法实现送达,法院可能会选择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
值得注意的是,公告送达所需耗费的时间相对较长,并且相关费用也需由原告方自行承担。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尽可能地搜集到更多关于被告方的详细信息,以便于法院能够顺利完成送达程序,进而推动
离婚诉讼的进程。
与此同时,您还应当做好充分的
证据准备,以支持您的
离婚诉求,例如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财产状况等方面的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