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身
损害赔偿案件中
法院判决书的下达时间,这往往受到多元因素的影响。
对于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规定应在
立案之日起的六个月内结案。
如遇特殊情形需延长
审理期限,必须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至六个月;若仍需延长期限,则须上报上级人
民法院批准。
而对于
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则要求在立案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完成审理并作出判决。
然而,案件的复杂程度、
证据的充分与否以及
当事人是否提出鉴定申请等因素都将对审理进程产生影响。
若案件事实清晰明确、证据确凿可靠且双方争议较小,那么
判决书的下达时间可能会相应缩短;反之,则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
因此,我们无法给出一个确定的、统一的判决书下达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