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
医疗纠纷时,常用的流程包括如下几个步骤:
首先,与
医疗机构进行积极的商谈交流。
在此过程中,患者及其亲属可以就自身的法律利益进行有效主张,以便寻求医院方面的理解以及可能的合理解决方案。
其次,当通过与医院的协商未能达成满意的解决方案时,患者及其亲属有权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提交
医疗事故鉴定的申请。
第三步,如果对鉴定结果仍然持有异议或者经过协商、鉴定后问题仍未得到妥善解决,患者及其亲属可以选择
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这个阶段,需要准备的关键
证据包括:
病历资料,如门诊病历、住院志、医嘱单等;
医疗费用清单;相关的体检报告;
证人证言以及可能存在的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病历资料必须由医疗机构提供并加盖公章,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同时,患者及其亲属也应该及时固定和保存这些重要证据,以防止因证据灭失而导致
纠纷处理结果受到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