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对于车祸方面的鉴定结论持有异议,您具备权利进行相关复核。
一般情况下,应当自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之内,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
书面形式的复核请求。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此类事件的复核仅有一次机会。
在申请复核的过程中,您需要提供充足的
证据及合理理由以支持自身立场,比如车祸现场的图片、影像资料以及见证者的证词等等,以佐证原鉴定报告中所呈现的信息存在错误或者不公允之现象。
倘若经过复核,您仍然认为结果不尽如人意,那么在接下来的法律程序当中,您依然可以向法庭对此做出相应的质疑,然而最终法院会依据全局性的证据材料来裁量事故责任的归属。
因此,请务必在
法规所设定的期限内,采取合法手段全力维护您个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