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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情鉴定未出结果可以由当事人撤回吗

一旦启动了伤情鉴定程序,则此鉴定过程通常不能够由案涉当事人任意撤销或者终止。
伤情鉴定作为法定程序的一部份,其主要目的在于对伤害事件的严重性及性质进行准确评定,以为接下来的法律流程,如法医鉴定,提供科学支持。
实际上,在大部分情况下,除非具备特殊并且合法的理由,例如鉴定程序存在严重违法行为或者鉴定依据存在明显错误等,否则当事人单方面提出的撤销申请往往无法得到批准。
这是因为,伤情鉴定的结果对于案件的性质界定、责任区分,以及相应的损害赔偿等事宜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它构成了司法机关作出公平公正裁断的关键证据之一。
若当事人认为存在需要递交撤销申请的特殊情形,建议当事人应立即与负责鉴定工作的相关机构或相关司法部门进行充分沟通,但是否能够获得许可,仍需根据具体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来决定。
最新修订:2024-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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