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案件
起诉所产生的法律费用(即受理费)需由原告事先支付或垫付。
然而,该笔费用最终如何承担还须视案件审理结束后的审判结果而定。
若原告在
诉讼中取得胜利,那么这笔费用往往将由
败诉方的被告人负责承担;反之,若原告仅获得部分
胜诉,则双方可按照审判结果中所达成的比例分摊该笔费用。
关于执行阶段发生的费用,通常由
申请执行人先行缴纳,待
执行程序全部完成之后,再由
被执行人负担。
不过,若在执行过程中有出现诸如
执行和解之类的特殊情况时,各方
当事人有权就
执行费用的承担问题进行平等的协商与谈判。
值得一提的是,在某些特定的法律规范或法院裁决中,针对费用的承担方式可能会有特别规定。
总的来说,费用承担的基本原则应以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具体案件的判决、裁定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