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
抚养之权益裁定,主要遵从"儿童最大利益原则"为导向进行考量。
裁决时,法院将综合考虑如下诸多因素:
首先,子女的年龄以及其主观意愿;
其次,父母双方各自的养育能力及抚养条件,这其中涵盖了经济状况、职业稳定性、居住环境以及道德品质等方面;
最后,子女过去所处的生活环境及其成长历程也是重要的参考依据。
针对两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原则上应由母亲承担抚养责任,除非母亲存在不适宜抚养的特殊情况。
而对于两周岁至八周岁之间的子女,则需结合上述各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评估与判断。
至于八周岁以上的
未成年人,其真实意愿理应得到充分尊重。
在实际的
司法审判过程中,法院会对各类情况进行深入权衡,以确保子女能够在稳定、健康且有利于其成长的环境中茁壮成长。
例如,若某一方存在不良习惯或身患严重疾病等不利于子女成长的因素,那么他们通常很难获得
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