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公诉案件在
一审阶段的宣判时间通常应当在受理案件之后的两个月之内进行,最晚也不能超过三个月。然而,对于那些可能被
判处死刑的案件或涉及到
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案件,经过上级人
民法院的批准,可以将宣判期限延长至三个月。若因特殊情况而需要进一步延长的,则需上报至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审批。此外,如果案件的案情较为复杂,或者在审判过程中出现了新的情况,导致需要
补充侦查等工作,那么宣判时间也可能会相应地予以延长。但是,无论何种情况,法院都必须在法定的审限范围内做出最终的判决。因此,您需要密切关注法院方面的通知,以便及时了解到准确的宣判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