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的法律制度中,男方“
净身出户”并不属于法定应有的情况。然而,在如下几种特定情境之下,确实有可能会出现此类局面:首先,如果男女双方自愿签订相关协议,男方愿意主动放弃对于
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权益;其次,若男方存在严重的过失行为,例如
重婚罪、与他人生育子女、长期实施
家庭暴力、虐待并遗弃家人等等恶劣行径,那么在涉及到
离婚财产分割的过程中,法院或许会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少男方所能获得的财产份额,但是一般来说,这种情况下男方也很难被剥夺所有的
财产权利,达到所谓的“净身出户”地步;最后,倘若男方故意转移、隐瞒、破坏夫妻共同财产,甚至是
伪造债务以图谋侵吞另一方的财产,那么在进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时,法院可能会考虑对男方予以少分或者不予分配。然而,这一切都必须建立在拥有充足的
证据作为支撑的基础之上。总而言之,在现行的法律框架内,除非男方自愿做出这样的决定,或者有确凿的证据能够证明男方存在严重的过错或者
违法行为,否则法律通常不会直接判决男方“净身出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