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的
诉讼费用一般是由
败诉方来承担,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却并不完全如此。首先,依照常规的规定,除非
胜诉方主动愿意承担部分或全部的诉讼费用,否则败诉方将承担所有的诉讼费用。若案件呈现出部分胜诉和部分败诉的局面,那么法院将会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诉讼费用的比例。其次,对于经过人
民法院调解后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问题则需要由双方
当事人进行协商解决;如若协商无果,最终的决定权则归属于人民法院。此外,涉及到
离婚纠纷的
诉讼案件中,诉讼费用亦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是协商未能达成一致,随后的决定权同样归于人民法院。至于申请
撤诉的案件,这部分的诉讼费用则有原告方独自负责,但可以享受减半收费的优惠政策。总的来说,诉讼费用的承担方式主要遵守公正、合理的基本原则,具体的数额则需由法院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来予以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