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法院强制执行的过程中,通常情况下会向请求方收取一定的
执行费用。
而这笔执行费用的具体数额,则往往根据执行财产的金额或价格按比例进行分段累加计算得出。
如果在执行过程中未能完全执行完毕,那么通常情况下是不会收取执行费用的。
然而,当执行工作顺利完成并取得了相应的成果之后,这笔执行费用就将由
被执行人承担。
倘若双方能够达成和解协议,那么关于执行费用的负担问题便可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如若协商无果,最终的决定权则归属于法院。
举例来说,如果执行财产的金额或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 万元的话,每一项
执行案件都需要缴纳 50 元的执行费用;而对于超过 1 万元且低于 50 万元的部分,其执行费用将会按照 1.5%的比例计算收取。
值得注意的是,
执行申请的费用并不是由请求方预先支付,而是在执行款项中优先抵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