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关于
公积金贷款能否由另一方负责偿还的问题,其答案主要依赖于
离婚协议书或者是由法院所做出的
判决书中的具体内容进行判断和决定。
假如夫妻二人在
离婚过程中达成了共识而且已经在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上清晰明确地指出由对方承担偿还责任的话,只要这个约定符合公积金贷款的相关
法规条例,那么这就是可行的解决方案。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种
责任主体的变更通常还需要通知当地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并为此办理相应的手续。
而如果是经由法院的审判结果所确认的偿债责任归属,便应当严格按照相关判决来执行。
倘若判决未能明确偿债责任属于哪一方,同时夫妻双方也无法就此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能就需要采取法律手段来进一步明晰。
总之,关键之处在于我们在离婚之时对于此类
债务的明确约定或是参照法院的具有
法律效力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