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的情况下,对于提出
第二次离婚离婚诉讼请求的案件,若男方未能出席法庭审理,法院仍然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决定是否批准
离婚申请。
如果原告能够提供充足的
证据,用以证实夫妻之间真实已经完全破裂,例如证明双方存在
重婚行为、长期遭受
家庭暴力、屡教不改的沉迷赌博等恶劣习惯,或者是因为感情不合而选择
分居生活,满了整整两年以上等其他法定的情况出现时,即便被告没有出现在法庭上,经过法院对相关证据的严格审查之后,也有可能做出
离婚的判决。
然而,如果原告所提供的证据并不能充分地证明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并且由于被告没有出席法庭,使得法官无法了解清楚夫妻之间现行的感情状况以及财产等具体事宜,法院这时可能会采取较为保守的态度,作出不予批准离婚的决定。
总的来说,法院是否会做出离婚的判决,主要还是看原告能否提供足够的证据,来有力地支持他们所主张的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这个核心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