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接
走私物品罪,简称“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一般情况下是指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缴纳关税,擅自通过非合法渠道向走私分子购置国家明令禁止进口的商品,或向走私分子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商品、货品,且
数额较大的行为。
在
量刑方面,需要按照
犯罪情节的轻重要进行区分。
通常来说,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是一年内曾经因为走私活动而遭受过两次
行政处罚但仍然继续从事此类
违法活动的人员,将会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的惩罚,同时还要处以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
罚金。
若是其偷逃应缴税额极为庞大,或者存在其他极其严重的情节,那么他将可能会受到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判决,同时还需处以相同额度的罚金。
而对于那些偷逃的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极端严重情节的人,他们将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
徒刑,并且仍然要处以相应倍数的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
不过具体的量刑还需要综合分析
犯罪的各种详细情节及其产生影响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