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
公司解散后通常需履行法定的
清算程序。
这是因为,公司解散乃是
公司法人资格灭失的必要环节。
清算的核心目的是终结公司所涉及的各项业务活动、整理与归集公司所有资产、结清公司的所有负债并合理地配置本企业的剩余财产。
根据我国现行生效的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若因
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经营
期限届满抑或存在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股东会或
董事会决议批准解散、由于
违法行为而被国家机关
吊销营业执照、受到法定行政机构的严厉打击导致终止、或是经人
民法院依据法律规定判定解散等等原因引发的公司解散情况,都有义务在解散事项发生之日起的十五个工作日内组建清算小组,启动清算工作。
如若在此期间未能及时组建清算小组进行清算,
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指定相关人员组成清算小组进行清算。
总而言之,无论何种原因导致的公司解散,原则上均应进行清算,以确保公司股东、债权人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