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条例之规定, 借贷双方在绝对条款中未对
借款利息作出明确约定的情况下,若出借方提出要求
借款人支付利息的请求,人
民法院通常将不予支持。
然而在此种情形下,如涉及自然人间的借贷行为,倘若对利息有不明了之处,出借方仍主张借款方需支付利息之时,则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亦无法予以支持。
至于其他主体间的
借贷关系,人民法院将会根据复杂多样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性以及市场现行利率等多重因素进行综合性考虑与权衡,以期确定合理而公正的支付利息标准。
同时,在判定利息约定是否明晰明确这一问题上,人民法院还需全面审视和评估借据中的文字表述、双方的沟通过程及交流记录等诸多方面的信息。
总而言之,针对那些利息约定模糊不清的借据,利息的认定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因此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对每一个事例进行深入剖析并细致分析,以便得出最为准确、公正的判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