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对于盗取他人财物数量达到了特定之量级,或者存在连续、反复进行
盗窃行为,擅自闯入他人住所盗窃,携带有武器或危险物品进行盗窃,以及在公共场所或他人隐私场合偷拿别人东西的行为,一律视为盗窃
犯罪,需要承担相应
刑事责任。
通常来讲,此类盗窃行为所涉及的公私财产价值在一千元至三千元之间,根据各个省份、自治区及直辖市政府的不同情况,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等因素都将被作为参考,以便在这一范围内确定该地区将要执行的
赔偿金额具体标准。
然而,值得我们格外关注的是,即使对他人财物的盗窃未能达到上述价值标准,只要存在上述各类情形中的任意一种行为,均可能被判定为盗窃罪行,面临
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