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
法规,如果律师要与被强制戒毒者进行会面交流,必须严格遵守特定的程序规则。
首先,律师应该向戒毒所正式提交会见申请人,同时向工作人员展示自己的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律师身份和授权的证明文件以及委托人提供的书面委托书或由法律援助机构开具的公函。
戒毒所应当在收到律师的申请之后的 48 小时之内,对会见事宜做出妥善的安排。
在实际的会见过程中,戒毒所的工作人员可能会在场进行监督。
值得特别强调的是,作为律师,我们必须严格遵守戒毒所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将任何禁止携带的物品或信息带入会见场所。
有关会见活动应当以合乎法理、符合规定的形式开展,从而确保戒毒人员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并且帮助稳定戒毒所的管理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