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继承房产分割过程中,应遵从如下严谨的原则及通用的处理办法:
1. 按照平等原则处置,即在同一
继承顺序内,各
继承人对遗产的
继承份额应大体相当。
然而,考虑到特殊情形的出现,如对于生活特别困顿且
丧失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之时,需适当给予关照;对于在被继承人的生养过程中承担
主要责任或者与其共度时光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该予以更多的份额;反之,若是具有
赡养能力以及条件的继承人,却未履行
赡养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时,他们可能会面临不分或者少分的境地。
2. 在处理方法上,通常建议由各继承人通过协商来确定最终的方案。
若协商无果,一般的解决途径包括实物分割、变价分割或作价补偿等方式。
其中,实物分割是指将房产以份额为基础直接分配给各继承人;变价分割则是将房产出售后,再根据各自所占份额分割所得款项;而作价补偿则是指房产归某一方所有,同时向其他继承人支付相应的
补偿金。
3. 值得注意的是,关于
遗嘱继承与
法定继承的关系,遗嘱继承享有优先权利。
也就是说,只要被继承人留下了合法有效并明确的
遗嘱,那么就需要依照遗嘱内容展开
房产分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