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辽宁省区域内,对于
盗窃罪的
定罪量刑,主要是依据盗窃行为涉及的金额大小、事例情节的轻重程度以及
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悔过表现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和判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盗窃公共或私人财物,如果
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数量级别的,或者存在
多次盗窃、
入室盗窃、携带武器盗窃、
扒窃等恶劣情节的,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的
刑事处罚,同时还可能被判处相应的
罚金;而如果
盗窃金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更为严重的情节,则将承担起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不等的
刑法责任,并且同时遭受罚金或是没收
个人财产的惩罚。
关于何谓“
数额较大”、“
数额巨大”以及“
数额特别巨大”,其具体的划分标准由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等因素所决定。
通常而言,盗窃金额在人民币两千元及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范畴,七万元及以上的称为“数额巨大”,而四十万元及以上的便划归为“数额特别巨大”。
然而,在实际
量刑过程中,还需要对各类情节进行全面综合的考量与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