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
商标权侵权纠纷时,关于审判法庭的
管辖范围通常遵循以下一系列明确的原则:
首先是
侵权行为实施及发生的地点,
其次是
侵权产品存放或查封扣押的场所,
最后则为被告人所在的居住地区域。
若侵权行为以互联网销售形式出现,那么实施被控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相关设备所在地亦可视为侵权行为地。
当多名被告因不同侵权行为引发的
诉讼请求同时成立,原告有权选择其中任何一位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作为其
诉讼的管辖法院;而针对单一被告提出的诉讼请求,该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的人
民法院同样具有
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