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当
继承人清晰表达其
放弃继承权之意愿时,那么他们将不会被要求负起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以及所欠下的
债务的偿还责任。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放弃继承权的决定必须在遗产处理之前,以
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倘若在遗产已经进行了分割之后才表示出
放弃继承的意思,那么这样的放弃行为将会被视为无效。
此外,如果有
证据表明继承人是出于恶意而选择放弃继承,以逃避应有的债务负担,那么
债权人仍然拥有向
司法机关申请认定该放弃继承的行为无
法律效力,并且要求继承人在
继承遗产的限额范围内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的权利。
总而言之,只要是合法并且没有任何恶意目的在先的放弃继承,通常情况下并不需要继承人承担已故亲人生前所欠下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