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
借款合同中约定的还款日并不会因为时间流逝而过期丧失其效力。
然而,倘若出借方主动提出主张,那么他们可能会面临
诉讼时效的约束。
依照目前的法律
法规,向人
民法院寻求民事权益保护的
诉讼时效期间设定为三年,从
逾期偿还
债务的那一天开始算起。
若在此期间内,出借方曾通过各种方式包括提醒、催告
借款人偿还债务等等间接引发
诉讼时效中断的行为,则诉讼时效将被重新计算。
但是,如果诉讼时效已经超过,借款人有权行使时效
抗辩权,但如果借款人在自愿履行还款义务以后,又以超出诉讼时效为由提出异议,那么法院是不会对此予以支持的。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出借方应在还款期限到期之日起的三年内立即主张自己的权力,以保护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