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及
肇事逃逸两者实为两种截然不同的法律范畴。
肇事逃逸意即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参与人选择逃避法律责任,从而逃离事故现场之行为。
相较之下,自首乃是指
犯罪执行完毕后,
当事人能够主动向
司法机关投案,并如实地交代自身所犯下罪状的行为准则。
若在事故发生后确实出现过
逃逸行为,然而随后又能
主动投案并如实交代所有细节,则此情况并非肇事逃逸,反倒可称之为逃逸后的自首情形。
然而,仅凭自首之举并不足以使先前的逃逸行为得以忽略或抹去。
在法律处理过程中,自首固然可作为从轻或减轻
刑罚的考虑因素,但肇事逃逸的事实依然存在,将对事故责任的判定以及相应
处罚产生深远影响。
总而言之,自首绝非等同于未曾肇事逃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