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未就偿还时间作出明确规定的
欠条,其
诉讼时效应自债权方面提出权益主张或者
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所负义务之次日起开始计算,通常为三年。
在此情境之下,债权方有权在任何时候要求债务人履行相关义务,但必须给予债务人足够的适当时间来筹备偿付事宜。
若至延期宽限期满之后,债务人未能进行履行,那么这将标志着诉讼时效的启动。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假如满足了
诉讼时效期间之内,债权方向债务人提出过权益主张这个条件,例如通过催促偿债等方式,那么该诉讼时效将自动产生中断效应,并自中断以及相关程序终结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得以重新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