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尚未完成的抢夺罪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明确界定
行为人已实际着手进行相关行动,然而,由于部署之外的原因未能如偿所愿地完成整个
犯罪过程。
举例说明,
抢劫罪可因其他受害者或周围人员的强势制止,使得犯罪者无法顺利获取财务;或者在犯罪意图实施过程中,突然出现的执法者的有力制止等等因素影响,导致行为人无法成功完成抢夺行为。
决定抢夺罪未遂的基本依据主要在于行为人是否确实开始动手实施了抢夺行为。
仅限于预备环节,比如准备需要的工具和创造必要环境等准备工作,均不应当被认定为
犯罪未遂行为。
在国家
公诉机关司法审判实践过程中,对抢夺罪行未能得以实现的情况,通常将参照成功实施抢夺的罪犯的标准予以适当的减轻或者从宽处理,然而实际的
量刑调整,必须全面综合考虑到本案的具体情节、未遂的产生原因以及行为人的主观恶意程度等复杂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