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之期限最长不得逾越十二个月。
无论身处何处,包括但不限于湖北省天门市看守所或其他地方之看守设施,取保候审的时限规定皆应保持一致性。
取保候审乃一项
刑事强制措施,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人
民法院均有权力作出决定。
在
取保候审期间内,决定机关将依据事例侦查、
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等各阶段的进展状况,进行全面评估,以确定是否需要继续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若在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前,事例已顺利完成侦查任务、审查起诉工作或进入到审判程序,那么取保候审措施将会相应予以撤销;反之,如若尚须进行进一步侦查、审查或审理工作,则可能需要
变更强制措施或者重新
办理取保候审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