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以下这些情节存在时,律师可能无法见到
当事人:若
犯罪嫌疑人涉及危害国家安全
犯罪或恐怖活动犯罪等性质严重的罪行,在其接受侦查期间,辩护律师欲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进行会面,则必须经过
侦查机关的批准同意。
除此之外,当事例正处在特殊的
侦查阶段时,为了避免
证据遭受干扰或者事例侦查过程受到影响,侦查机关有可能会采取临时性的措施来限制律师的会见。
然而,这种限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所设定的程序和条件,并且不得被滥用。
总而言之,对律师
会见犯罪嫌疑人的限制应该建立在法定的合理理由之上,同时也要确保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以及法律程序的公正性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