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委托律师前往
羁押场所
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紧迫性颇具规定性。
在侦查至关重要的阶段中,若由律师提出会见请求,则侦查机构必须依照法令,在四十八小时之内给予回应并予以妥善安排。
然而在涉及到国家机密等特殊情况下,侦查机构可能会对会见进行适当的限制。
在
审查起诉以及审判这两个更为关键的环节中,律师的会见行动相较之下显得更为便捷,只要持有相关的手续文件,通常都能得到及时的会见安排。
然而,具体的会见时间安排仍可能受到看守所的工作安排以及事例的特殊性质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然而,总的原则仍然是要确保律师的会见权得以充分保障,从而维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