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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单位贪污罪

单位贪污罪,系指向依法设立并具备公共事务处理权限的国家机关、国有性质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群众团体,非法占有、擅自使用其所经手或管理的公共财产,且涉案金额达到法定标准的严重违法行为
在这类犯罪中,单位本身即为犯罪主体,而对于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亦须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
本罪的成立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几个要件:
首先,犯罪主体应为前述特定单位;
其次,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明确意图;再次,客观方面则需要实施利用职务之便,通过侵吞、盗窃、诈骗或其他不正当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并且涉案金额必须达到法定标准。
关于单位贪污罪的量刑标准,主要依据贪污数额、犯罪情节等多重因素进行综合判定。
最新修订:202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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