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
交通肇事导致
人员伤亡的
赔偿事宜上,对逝者
家属所能领取到的赔款金额,其实并不存在任何固定数值的限制。
其主要涉及的内容有
丧葬费、特定被
扶养人的生活费用以及
死亡赔偿金等等。
关于死亡赔偿金部分,它是依据发生
诉讼案件所在地政府公布的最新数据中所显示出的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基础,按照二十年的年限进行计算。
然而,对于超过六十周岁的人群来说,他们的年龄每增长一岁,就会相应地减少一年的赔偿期限;而对于年满七十五周岁的人群而言,则仅按照五年的时间来计算。
至于被扶养人的生活费用部分,这是根据
抚养人失去劳动能力的严重程度,以发生诉讼案件所在地政府公布的最新数据中所显示出的当地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为基准进行计算的。
如果被扶养人属于
未成年人的话,那么其生活费用将计算至十八周岁为止;若被扶养人已经没有了劳动能力并且也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话,那么其生活费用将计算二十年。
同样,对于超过六十周岁的人群来说,他们的年龄每增长一岁,就会相应地减少一年的赔偿期限;而对于年满七十五周岁的人群而言,则仅按照五年的时间来计算。
具体的赔款数额需要综合考虑多个方面的因素,如事故责任的划分、逝者的实际年龄、户籍性质、被扶养人的具体状况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