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之要求,在公司面临解散之际,应在出现解散事由之日起的第15个工作日内,组建
清算小组。
对于
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其清算小组应由全体股东共同组成;而对于
股份有限公司来说,其清算小组则应由
董事会成员或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特定人士组成。
若清算小组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成立并展开清算工作,
债权人有权向人
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指派相关人员组成清算小组进行清算事宜。
人民法院对此类申请应予以受理,并须在收到申请后迅速组织清算小组开展清算工作。
在此过程中,清算小组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切实维护公司、股东以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