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类
欺诈案件中,其执行过程往往会依据特定情境的差异而有所调整。
总的来看,倘若存在大量扎实的客观
证据显示出案情的关键嫌疑人均在进行诈骗活动或者可能存在
逃逸风险之类的紧迫状况,那么警方就会立即采取
拘押措施以避免危害继续蔓延及潜在罪犯逃之夭夭。
然而,绝大部分情况下,警方会优先展开全面深入的调查工作。
此项调查的主要目标在于搜集充足的证据,以证实
犯罪事实的真实性及其涉事者的应尽责任。
其中包括了访谈目击
证人、勘查相关场景、调阅相关
书证与
物证、采集电子数据等多种方式。
仅当证据链条完整且足以确认
犯罪嫌疑人实施了
犯罪行为之后,警方方才作出抓捕决定。
所以,究竟是先行调查还是先着手抓捕,这完全取决于案件的特殊情况以及警方手中证据积累的程度和质量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