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对于遗产的分配,我们遵照法定的
继承顺序进行实施。
这其中,
第一顺位的合法
继承人分别包括了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紧随其后的便是第二顺位的合法继承人,他们通常来自于我们的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群体。
一旦
继承行为正式启动,便会首先参照第一顺位的合法继承人来分配遗产,而第二顺位的合法继承人并不会参与到这场
遗产争夺当中,除非当所有第一顺位的合法继承人全部丧失或放弃了
继承权之后,再考虑由第二顺位的合法继承人来接手处理。
在同一顺位的合法继承人之间,他们所能获得的遗产份额理应保持相对的平等性,然而,当涉及到那些生活上遭遇了特殊困难,相对更为脆弱且同时缺乏劳动能力的合法继承人时,我们在分配他们的遗产时,应当给予适当的关注和支持。
同样地,对被继承人具有扶持
抚养能力的人而言,如果他们在实际行为中未能履行自己的
扶养义务,那在分配遗产的时候,就应该适当减少甚至取消其相应的份额。
最后,只要各合法继承人能够协商达成共识,那么他们之间的
遗产分配也可以不再以均等为原则,可以适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