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殴打他人案件在
立案之后能否予以
撤案的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倘若该殴打行为所造成的影响够不上
犯罪的程度,或者已经形成了
刑事和解,同时又得到了受害者的诚挚谅解,那么公安机关便具备撤销此案的可能性。
然而,如果殴打行为导致
受害人的身体损伤达到了
轻伤及其以上等级,就可能涉及到故意
伤害罪的指控,这种情况下,通常无法轻易地撤销案件,因为此时的
犯罪行为已经触犯了
刑法,必须交由
司法机关依据法律程序进行处理。
此外,即使公安机关选择撤销案件,但是倘若检察机关认为仍有必要对其追究
刑事责任,他们仍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重新启动立案调查程序。
总的来说,是否能够撤销案件并不仅仅取决于某一方的单方面意愿,还需要全面考虑案件的性质、所产生的危害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等多重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