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的
损害赔偿纠纷中,若被
侵权方确实缺乏相应的经济能力无法进行合理
赔偿,则一般情况是不会因为无力支付而面临
拘留处罚。
然而,倘若被侵权方存心隐瞒或故意转移
个人财产以规避其应负的
赔偿责任,那么就有可能被
司法机关依法采取拘留措施。
这种拘留形式通常属于
司法拘留,司法拘留并无明确的次数限制,而是需依据具体的
违法情节以及
行为人的悔过表现等因素综合考虑后作出裁决。
若被侵权方能够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如实地向法院报告自身的财产状况,仅因客观经济原因导致无法承担赔偿义务,那么通常情况下是不会
被拘留的。
但是,如果被侵权方具备履行赔偿义务的能力却故意拒绝履行,那么就有可能面临多次拘留的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每次司法拘留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