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未婚生育的子女即所谓的
私生子,他们所享有的权利,并不逊色于婚姻关系中所诞生的子女。
这其中首要的一点即是,如若该名子女为男性,那么他的亲生父亲就应当对他负起养育的职责;同样地,如果该名子女为女性,她的亲生母亲也应承担起
抚养的责任。
这种抚养的义务涵盖了生活所需、教育培养以及医疗保健等各个方面,并且要持续到子女成年之后。
此外,
非婚生子女同样拥有
继承生父母财产的权利。
然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当涉及到
抚养权和
抚养费的争议时,法院将会全面衡量双方的经济状况、子女的个人意愿等多重因素,以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倘若生父母中有任何一方拒绝履行自己的
抚养义务,那么另一方则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出
申诉,请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而言之,我国的法律制度将全力保护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不会受到任何形式的歧视或者不公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