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
强制执行的法定
有效期通常为两年。
此期限应自法律文书中载明的履行期间的最终日期开始计算;如果法律文书明确规定需实行分期履行的,则应自每期履行期间的最终日期开始计算;如若法律文书并未载明任何有关履行期间的信息,那么该期限应自法律文书正式生效的那一天起算。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如果在超出了法定有效期之后再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请求的话,虽然法院仍有可能予以受理,但是如果
被执行人对
申请执行的时效期间提出异议,并且经过法院审查后确认异议成立的话,法院将会裁定不予执行。
因此,为了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我们强烈建议您在法定有效期内尽快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