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医疗事故鉴定报告的产出时间通常设定为 45 个自然日。
计算时间以医学会实际接收到
当事人提交的与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相关的所有材料、书面陈述以及答辩之日为准。
然而,对于情况较为复杂的事例,鉴定时间可能会有所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 30 个自然日。
为了加速整个流程,建议您积极配合鉴定机构的各项要求,提供详尽且准确无误的医疗资料以及相关陈述。
同时,务必与
医疗机构保持紧密联系,以便及时掌握鉴定工作的最新动态。
如对鉴定结果持有异议,您有权在收到鉴定书之日起的 15 个自然日内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