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商标侵权诉讼的
管辖法院,其具体规定一般取决于实际情况。
从常规角度来看,对
商标之侵害的
诉讼可以提交至
侵权行为地或被告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人
民法院进行审理。
其中,侵权行为地涵盖了侵权行为实施地以及
侵权结果发生地这两个重要环节。
值得注意的是,倘若品牌被侵害商品通过互联网销售,那么位于网络服务提供商所在地,以及实施被控侵权行为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也都可视作侵权行为地。
关于审判
级别管辖的相关问题,理论上说来,涉及到商标
知识产权的民
商事仲裁案件的初审阶段,应该交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乃至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基层人民法院负责处理。
尽管如此,如果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准,部分基层人民法院亦有权受理此类初审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