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对于已经告老还乡的人士来说,只要他们能够明确无误地证实自己在事故发生期间依然拥有实际的
劳动报酬并且由于事故的发生使其收入受到了实质性的削减,那么他们就有权向责任方提出
误工费用的索赔要求。
然而,这其中的关键之处在于他们是否能够提供充足的
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例如与雇主签订的
返聘合同、劳务协议以及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等等,以此来证明他们确实参与了工作并且产生了收入损失。
如果这些已
退休的人士仅仅依靠领取
退休金为生,而没有其他任何形式的实际劳动收入来源,那么他们一般很难从责任方那里获得误工费的
赔偿。
但是,如果他们在退休后仍然从事兼职工作或者进行个体经营等具有实际收入的活动,而且这些收入也因为突发的交通事故遭受了损失,只要他们能够提交充足的证据予以支撑,那么他们便有机会争取到适当的
误工费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