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65周岁因交通事故不幸离世所引发的
赔偿问题,其金额并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受到众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
其中主要包括了事故责任的明确界定、受害者的户口性质、生前的经济收入水平以及被
扶养人的具体情况等等。
通常而言,赔偿的项目主要涵盖了
死亡赔偿金、
丧葬费用、被扶养人的生活费用以及
精神损失抚慰金等多个方面。
对于死亡赔偿金这一项,若受害者属于
城镇户口,则应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标准来进行计算,且年限为15年;而如果受害者属于
农村户口,那么就应该按照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来进行计算,同样也是15年。
至于丧葬费用,则应当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的标准,以六个月的总金额来进行计算。
然而,具体的赔偿数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详细的核算,同时也需要考虑到事故责任的划分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