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
婚前财产,通常是指在缔结
结婚姻关系之前,其中一方已经实际获得或者依法取得的合法财产性权益。
这其中包括了个人在婚前所拥有的存款、房产(若为全额付款并仅登记在该方名下者)、汽车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这些财产在婚后仍然归属于个人所有,但是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增值部分,却可能会被视为夫妻双方的
共同财产。
而
婚后财产,则主要涵盖了夫妻在婚姻关系持
续期间所获取的
工资收入、奖金、生产经营所带来的收益、以及
知识产权所产生的收益等等。
此外,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购置的房产、汽车等资产,同样也应当被认定为
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如果夫妻之间存在着书面协议,明确规定了财产的归属问题,那么便应按照协议中的内容来进行执行。
例如,婚后某一方因
继承而获得的财产,如果被
继承人在
遗嘱中明确表示仅将其留给某一方,那么此种情况下,该财产便应当被视为
个人财产;反之,如果没有这样的明确说明,那么此类财产便应当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夫妻共同财产方面,夫妻双方享有平等的处置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