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的
听证会阶段,一般并不涉及到直接让受害方接受身体检查。
此种听证会的主要职责在于组织各方
当事人进行陈述,并对相关
证据进行严格的质证和审核等工作。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之下,例如鉴定所需新的医学检查资料以进一步确
定损害结果或者因果关系时,可能会要求受害方按照指令前往指定的
医疗机构进行相应的检查。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乃是一项严谨且全面考虑各种因素的过程,而身体检查仅为其中可能涉及的一环,更多的是依赖于
病历记录、治疗标准以及专家学者们的意见分享等方式,从而得出客观公正的鉴定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