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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寻衅滋事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行政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构成要素通常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 主观心理:违法嫌疑人均有主观故意的心态存在,他们应当认识到自身的行为可能会对社会治安秩序造成破坏,但仍坚持去实施这种行径。
2. 客观行动:所涉及的违法行为主要表现在随意性的殴打他人,不依不饶地追逐、拦截他人并加以辱骂、恐吓,或者以强行方式占有、损坏、占据公私财物等方面。
3. 产生的负面影响:这些行为已经对公共场所的正常秩序或者整个社会的稳定秩序造成了干扰,并且带来了一定程度的不良影响。
4. 情节严重性:违法行为必须达到一定的恶劣程度或者严重程度才能够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罪。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对于具体的认定过程,会综合考虑到行为发生的地点、手段、针对的对象以及产生的后果等多重因素。
在实际执法过程中,会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和处理。
最新修订: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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