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贪污受贿辩护专题 > 挪用公款后潜逃算贪污罪吗

挪用公款后潜逃算贪污罪吗

在涉及挪用公款并逃离的情况下,该事件未必就会被认定为贪污犯罪
挪用公款犯罪,是指国家公务人员利用自身职务上所拥有的便利条件,将公款擅自挪作他用,用于实施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用于进行盈利性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持续时长超过三个月仍未偿还的违法行为
然而,贪污罪则是特指国家公务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用侵吞、盗窃、诈骗或其他非法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流通机会的严重犯罪行为
因此,当涉及到挪用公款并逃离的情况时,关键在于判断当事人的主观意图以及他们对待公款的后续处理方式
假如这些人的主观动机是想永久占有被挪用的公款,并且有足够的证据显示,他们企图通过逃避追查等途径来实现这一意图,那么这种情况就很可能会转化成更严重的贪污罪行。
但是,仅仅因为某人选择了逃跑,并不足以直接判定其犯有贪污罪,还要根据其他多种因素和确凿证据进行全面考察分析才可得出结论。
最新修订:2024-09-08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