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之下,针对
医学鉴定结论持有异议的
当事人,原则上是享有
申请重新鉴定的权利的,然而这必须要符合特定的条件。
首先,申请人需要提供充足的理由以及确凿的
证据来证明原先的鉴定过程中存在着程序违规、鉴定依据不足或者鉴定人员缺乏相应资质等问题。
其次,申请重新鉴定的时间节点也有着严格的要求,必须在法定的期限之内提出。
通常来说,
重新鉴定的申请需要提交给相关的行政主管机关或者
司法审判机关,并且经过他们的严格审查与批准。
如果重新鉴定的申请得到了许可,那么将会由具有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和专家进行第二次鉴定工作。
但是请注意,重新鉴定的次数往往是受到限制的,并不意味着可以无休止地进行申请。
总的来说,是否能够进行重新鉴定,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