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涉及儿童
抚养权纠纷的司法裁决是由"儿童最大利益原则"主导。
在审理此类案件时,法庭会全面斟酌如下多方面因素:
首先是孩童的实际年龄,
其次为他们是否已具有一定的表达自我意志的能力,再者就是考量父母双方各自的养育能力和养育条件,包括但不限于经济实力、教育经历、道德品行、居所优劣等等;同时,还需考虑双方与孩子互动交流的时间长度及其情感纽带;当然,也不能忽视可能影响孩子健康成长的潜在风险因素,例如不良习惯、
犯罪前科等。
一般而言,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应交由母亲
抚养;而对于两岁至八岁之间的孩子,则需要根据上述诸多因素进行综合判断;至于八岁及以上的孩子,法庭将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
然而,这并不是绝对的规定,最终的裁决结果仍需视具体情况和相关
证据而定。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尽可能地搜集有利于自身的抚养条件证据,从而提高
胜诉的几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