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
肇事逃逸这一
犯罪行为时,首要参考因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如若肇事者明察秋毫地意识到已经发生了
交通意外事故,却还是选择继续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现场,那么他就可以被认定为构成肇事逃逸。
其次,虽然将受害者成功送到医院进行救治,但是并没有履行必要的法律规定义务,例如向相关部门
报案以及在医院等候处理结果等,也被视为肇事逃逸。
再者,尽管按照规定报案,但在接下来接受调查过程中却选择逃窜,也是
逃逸行为的一种表现。
另外,如果
当事人脱离事故现场并不承认曾经发生过交通事故,但是有充足
证据证明他们应当知晓事故的存在,同样符合逃逸定义。
最后,如果经过双方当事人的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或者当事人在协商过程中并未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便擅
自离去,亦可被认定为肇事逃逸。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对于肇事逃逸的判断,需要综合考虑事故现场的实际情况、当事人的陈述、目击
证人的证词等多个方面的证据,从而准确判定当事人是否具备逃避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的
主观故意和实际行动。